高雄市立新興高中109學年度國中數學科能力競試辦法
一、目的:選拔數學能力優秀選手進行培訓,代表學校參加高雄市數學競試。
二、辦理單位:教務處設備組。
三、競賽科目:數學科
四、競賽規則:國二、國三同學為主,由導師或任課數學老師每班推薦2~3名優秀學生;國三參賽同學申請公假參加校內競賽。
五、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請於109年11月27日(五)中午前繳交至教務處設備組。
(二)報名競賽而當天未參賽者,依校規處理,請報名同學特別注意。
六、競賽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競賽日期:109年12月09日(週三) 10時05分報到。
(二)測驗時間:10時10分至11時00分,共50分鐘。(競賽完畢,返回原班上
課)
(三)競賽地點:後棟教務處旁E化教室。
※競賽開始30分鐘以後,始可交卷離場,其餘應考注意事項,將另行通知。
七、命題及評審委員:由校內數學教師擔任。
八、獎勵方式:校內優勝第一名~第三名至少5位,優選佳作若干名,依校規記嘉獎鼓勵並頒發獎狀。
九、競賽前三名同學(四位同學組隊)代表學校參加高雄市全市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