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行政單位>
教務處 >註冊組
³108年高雄市學生就學補助措施簡表(安心就學補助)
³高級中等學校 10 8學年度學費收費數額表
³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108學年度雜費及代收代付費使用費收費數額
³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³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
³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
³高雄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³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
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³高雄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
³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辦法
※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校申請「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雜費及其他就學相關費用」注意事項:
1. 相關法規請參閱系統的「相關法令」->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補助相關法規整理、身心障礙補助相關法規整理。
2. 請各校確依作業時程將學生申請財稅查調資料上傳至系統的財稅查調專區,截止之後系統將把資料匯出送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無法再行補查。
財稅查調作業時程:
第一梯次:
資料送查截止日:至 111年7月6日 24時止
已於111年7月29日公佈查調結果
第二梯次:新生
資料送查截止日:至 111年9月14日 24時止
預計於111年9月30日公佈查調結果
請到下列功能區幫學生申請所得查調:
財稅查調專區->家庭年所得送查 (系統預設只顯示需要財稅查調的學生資料)
3. 111學年度第1學期查調家戶年所得以109年度為準,學生對前項查調結果有疑義者,得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複查,並將複查結果送學校,由學校審定之。學生於第一學期註冊時,得持最新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送請學校審定之(採計數額為含分離課稅之所得額合計)。學校需將審查結果透過系統檢附功能,將資料輸入系統。
4.各類身分查驗資料提供單位:
(1) 原住民身分:內政部戶政司
(2) 低收/中低收身分: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3) 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4) 持鑑定證明身障學生: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助學補助系統作業流程表
11101學期注意事項-地方政府版